公屋扣分制|房委會擬年底前加辣 三招加強規管不當行為

社會

撰文: 吳卓峰、吳穎嵛

發布時間: 3 小時前

最後更新: 3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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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擬今年第四季修訂公屋扣分制。

房委會決定今年第四季,修訂公屋扣分制,增設三項跟環境衞生、公眾安全和有效屋邨管理有關的不當行為項目,亦會擴大部分不當行為的規管範圍,加強阻嚇,並將租置屋邨租戶全面納入扣分制規管。

環境衞生方面,房委會擬新增不當行為項目「餵飼野鴿或其他野生動物」,住戶一旦違反,將在不予警告下可扣7分。

目前公屋租約條款限制租戶在單位外牆及露台外等放置物件,將按個別情況預先警告租戶。房委會建議修訂為「在窗、露台或樓宇外牆外掛放或置放有從高處掉落潛在風險的物品(包括簷篷、冷氣機遮簷和其他伸出物)」,警告機制適用於此項行為,惟有效期屆滿前再犯將被扣7分。「在窗或露台外掛放地拖」將納入此項新增的不當行為,將被刪除。

房委會又指,公屋居民拒絕或阻礙房署職員執行職務的情況日益增加,建議增設「抗拒或阻礙房委會或其授權的人士依照房屋條例或其他法定要求或房委會所制定的政策執行職務」項目,經定罪將被扣15分。

房委會亦建議將兩項不當行為的適用範圍擴大,包括將「抽氣扇滴油」修訂為「抽氣扇或抽油煙機管道等滴油」,及將「棄置雜物阻塞走廊或樓梯通道,妨礙清潔工作」修訂為「放置任何雜物、財物或物品在屋邨公眾地方,造成阻塞或妨礙清潔工作」。

扣分制擴展至租置屋邨

另外,就房委會轄下租置屋邨仍有3萬伙貨尾未售,這批居民仍是房委會租戶,扣分制目前只適用於規管單位內的不當行為。房委會經研究大廈公契及法例後,認為扣分制應可全面適用於租置計劃屋邨,包括公用地方,惟成功實施與否,就有賴屋邨法團協助執行,即管制租戶於單位以外的不當行為。

房委會已就建議初步聯絡部分法團,會跟法團制訂執行細節,納入法團意見,確保扣分制措施有效推行,可對觸犯不當行為的公屋居民採取管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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